你还不懂安全生产标准化?分级申请么分?
安全生产标准化,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,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,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,建立预防机制,规范生产行为,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,人(人员)、机(机械)、料(材料)、法(工法)、环(环境)、测(测量)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,并持续改进,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。
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,遵循“安全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,提高安全生产水平,减少事故发生,保障人身安全健康,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。
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“策划、实施、检查、改进”动态循环的模式,依据本标准的要求,结合自身特点,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;通过自我检查、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,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。
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、外部评审的方式。
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,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;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。
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,一级为较高。
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。
(一)、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企业、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:
一级企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公告;
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;
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(州、盟)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公告。,其中一级为较高。
(二)、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:
1、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,已依法取得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。
2、申请一级企业的,应为大型企业集团、上市公司或行业企业。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,大型企业集团、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,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%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;上市公司或行业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。
3、申请二级企业的,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,大型企业集团、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,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%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;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。
4、申请三级企业的,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。
5、申请小危企业的,年营业额低于2000万可申请。